施工安全“十不准”,请记在心里!
施工管理者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技术、舆论、决策等手段,对人、物、环境等管理对象施加影响和控制,排除不安全因素,以达到安全生产目的的活动。
安全管理是为施工项目实现安全生产开展的管理活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落实安全管理决策与目标,以消除一切事故,避免事故伤害,减少事故损失为管理目的。
控制是对某种具体的因素的约束与限制,是管理范围内的重要部分。
安全管理措施是安全管理的方法与手段,管理的重点是对生产各因素状态的约束与控制。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安全管理措施带有鲜明的行业特色。
1、不准爬脚手架和坐吊篮上下。
2、不准穿高跟鞋、拖鞋、硬底鞋、赤脚施工。
3、不准在架上追打、嬉戏和吵闹。
4、不准酒后作业和带病施工。
5、不准非机械工任意开机。
6、不准非电工搭接电线。
7、不准在外架和楼板上超载和集载。
8、不准在上面向下扔物抛物。
9、不准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员在工地施工。
不准违反任何安全施工纪律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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