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运营,过硬资质有保障! 项目管理,实现效益更大化!

OA办公 029-89310066 18092799998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新闻 » 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公开招标有何不同?

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公开招标有何不同?

来源:西北国际 查看手机网址
扫一扫!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公开招标有何不同?扫一扫!
浏览:- 发布日期:2020-04-24 10:47:24【


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公开招标有何不同?

招标的方式有很多种,但每一种方式都各有不同。像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就是三种常见的招标方式,但还是有部分人不是很清楚这三者之间究竟有什么不同,今天就由专业的招标代理公司小编就来为大家说说它们的区别。

1. 供应商确定方式不同

公开招标是通过发布公告的形式以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来参与投标;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除了发布公告外,还可由采购人、评审专家分别作书面推荐,或者是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2. 文件发放日期不同

公开招标的要求是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竞争性谈判的要求是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竞争性磋商的要求则是从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3. 澄清修改时限不同

公开招标如果需要对已经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若所需要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会影响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则至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不足15日,则应当顺延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竞争性谈判的规定是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不足3个工作日,则应当顺延供应商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竞争性磋商的规定则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若不足5日,则应当顺眼供应商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4. 评审方法不同

公开招标的主要评审方法为综合评标法以及最低评标价法。竞争性谈判的评审方法则是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个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轮报价以及最终报价。然后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选出最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对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将最终结果告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的评审方法是竞争性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个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明确采购需求之后,要求所有参与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最后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即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5. 评审侧重不同

公开招标(一般情况下)和竞争性谈判最主要考虑的是“价格因素”。竞争性磋商最主要考虑的则是“综合指标”。在磋商中,供应商可以更明确的理解采购需求,而在最终报价中,采取的也是综合打分的方式,这同样也是对供应商综合能力的一个判断。

以上就是关于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及公开招标的区别的相关介绍,希望西北国际项目管理小编的整理会对你有所帮助,公司主要从事工程造价、招标代理、政府采购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同时公司正在火热招商加盟中,欢迎加盟合作。

关注我们 业务经理业务经理 手机站二维码手机站二维码
联系我们
  • 全国热线:

    029-89310066

  • 在线客服:

    3411216725

  • 联系邮箱:

    3411216725@qq.com

  •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翠华南路500号 佳和中心 B 座 3 层

OA办公 微信 业务经理业务经理 咨询 电话029-89310066
18092799998
投诉 TOP

投诉建议

尊敬的客户:

您好!您的建议与意见将帮助我们不断改进,对您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请留下您的信息,以便我们及时反馈。